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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医疗明细帐单首日运行喜忧参半

1999-04-02 来源:生活时报 韩文欣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1日讯日前,北京市卫生局决定,从4月1日起,北京市享受公费医疗的住院患者,在出院时必须开具一份登录了各项治疗、检查等具体开销数字的住院费用明细帐单,否则不予报销。今天是这项规定开始实施的第一天,为此记者专门走访了北京的6家大型综合医院,结果发现只有3家可以做到立即开具出明细帐单,另外3家医院则由于技术操作上的原因,未能完全达到要求。

能够做到及时出具明细帐单的3家医院是:友谊医院、同仁医院和宣武医院。友谊医院公费医疗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工作量极大,准备时间又十分紧张,近半个月来,工作人员每天都在加班加点调试操作系统,为此还专门添置了两台计算机,一直到3月31日才试运行成功。他们认为,从技术上看,要在患者出院时及时开具明细帐单,医院必须做到内部的计算机普及化和网络化。记者另外了解到,虽然以前各医院对于花费在万元以上的公费医疗患者也开具结算清单,但此次规定的明细帐单比之要更加具体。

而在走访中未能及时出具明细帐单的3家医院是:天坛医院、朝阳医院和阜外医院。据了解,这三家医院之所以未能及时达到要求,都是因为缺乏完善的计算机网络,需要电脑和人工结合、甚至全人工操作,所以面对每天数十位出院的患者,院方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致使患者要在出院后一个星期到半个月才能拿到自己的明细帐单。采访中有的大夫认为,北京市公费医疗办公室规定的表格太过详细,对医院来说,要想在短时间内完成困难不小,但完成医院内部计算机的网络化肯定是发展方向。

北京市公费医疗办公室主任张大发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对于因技术操作原因而不能及时开具明细帐单的医院,可以给其一定的磨合期,但院方必须做到开具明细帐单。张大发认为,新规定给医院带来一定的困难是必然的,但从大局来看,新规定可以增加住院费用支出的透明度,还能给医院造成压力,促进医院不断完善其管理,其结果对患者和医院来说都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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